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科、地理信息科、综合保障中心:  为弘扬“首创”精神,激励先进,市局组织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市局相关科室对2023年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经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表彰2023年度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8个优秀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科、地理信息科、综合保障中心:

  为弘扬“首创”精神,激励先进,市局组织市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市局相关科室对2023年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经综合评定,选定出了18个优秀典型案例。经研究决定,对18个优秀典型案例推行实施单位和主要实施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带好头,做表率,以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将2024年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

  二、市本级牵头全市域实现“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联动过户联办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侯艳兴、李铁梅、刘世平、格日勒、张丰、王荣、高杰、刘东、王汉明。

  推行实施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科、地理信息科、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实施人员:张福林、侯艳兴、刘帆、王海军、李铁梅、刘世平、格日勒、张丰、霍建东、陈振宇、刘鹏。

  六、市本级率先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来即办现场领证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侯艳兴、格日勒、杨之娜、王荣、高杰、王忻、刘鹏、康亚男。

  八、准格尔旗成功办理全市首笔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持续扩大成果优秀典型案例。

  九、伊金霍洛旗率先推行“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助力项目“四证连发、拿地即开工”优秀典型案例。

  十、伊金霍洛旗首创推出微信公众号不动产智能解答知识库服务实现智能化办事新体验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严龙、卢云峰、高岳飞、卢英杰、折婷、朱彤、燕婷、李艳平。

  十一、鄂托克前旗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业务不断扩大通办“朋友圈”优秀典型案例。

  十二、鄂托克前旗持续擦亮“马上登”党建服务品牌用力锻造不动产登记志愿服务队勇做新时代草原上的“轻骑兵”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柳艳敏、李琴、格根塔娜、乌云塔娜、高艳玲、张敏、谢宇、哈斯牧仁。

  十三、鄂托克前旗常态化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让火红的产权证在美丽的草原深处绽放光芒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柳艳敏、牛玉林、莫日更托亚、李雷、柳京、许涛、田磊、都仁仓。

  十四、鄂托克旗率先在全区颁发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首笔登记业务成功落地优秀典型案例。

  主要实施人员:乌都、王瑞琦、邵瑞超、项丽霞、玛西毕力格、邹佳媛、乌云图雅。

  十五、杭锦旗率先推行“竣工及发证”模式促不动产登记再提速优秀典型案例。

  十六、杭锦旗常态化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及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优秀典型案例。

  十七、达拉特旗率先在全市推行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优秀典型案例。

  不动产登记是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自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登记难”以来,在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发现,制约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除涉及用地、规划核实、竣工备案、代收并挪用契税和两供维修基金、涉法涉诉等诸多堵点、难点外,有很大一部分问题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积极配合开展分户登记导致购房群众无法及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事情占有较大比例。

  精简流程、减少要件、便民利民。具备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的同时一并提交《购房人单方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授权声明》,在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后,购房群众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普通增值税发票、房产分户图和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无需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申请。

  突破常规、标新立异。进一步合理统筹,突破原有做法,新建房地产项目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的同时,一并出具《购房人单方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授权申明》,之后购房群众可携带资料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无需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办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配合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突破固有登记要求,实现新建商品房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该项工作的实现,解决了购房群众“等”开发商的问题,并防范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发生,探索和尝试开展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优化和创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举措,展现了新时代不动产登记人的创新性和敢于担当作为,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购房群众的风险;同时,构建起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的新举措,真正实现让购房群众买得舒心、住着安心,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便利度和幸福感。在市本级率先实现首笔业务成功办理的同时,杭锦旗、达拉特旗也同步推进该项举措的落地,其他旗区也积极寻找案例推动业务开展。目前,通过上述模式,全市已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200余户,并稳步常态化开展。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便民、高效,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按照《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563号)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广应用线上“不动产登记+用电”联合过户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2〕407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与住建、供电、供水、燃气、供暖多部门通力协作,采取数据共享、部门联动的方式,建立“资料共享互认、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创新推出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的“一站式”便民服务。

  部门联动、信息集成。与住建、电力、供水、燃气、供暖多部门通力协作,采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平台、供电营销平台数据共享、部门联动的方式,建立“资料共享互认、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服务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登簿办结后,系统自动将相关交易信息实时推送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平台、供电营销平台,住建、电力、供水、燃气、供暖获取登记部门推送的不动产过户登记信息后,及时为群众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操作为:

  办事群众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业务时,可在鄂尔多斯市我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内选择水电气暖联合过户,工作人员通过一窗办事系统即可为其完成“不动产+水电气暖”联合过户。

  深入推广“不动产+N”服务。打通了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水、电、气、暖”联办事项材料多、来回跑、耗时长的堵点痛点,通过数据共享、部门联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的服务模式,改变了以往办事群众多个部门分别跑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节省了时间,也省去了群众来回奔波、多次排队之劳,真正实现“数据线上跑,群众奔波少”。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水电气暖”线笔业务。同时,已实现全市9个旗区全部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率先在自治区实现全市域“不动产+水电气暖”线上联办过户的盟市。

  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成果落地鄂尔多斯,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查询便利度,深化全流程网办服务水平,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区首个全域推出“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业务,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效率,为律师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新体验。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司法局,通过实现“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系统”与“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在“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增设“不动产信息查询申请”专区,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律师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可线上发起申请,查询与代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查询条件的信息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律师在平台直接获取结果。

  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从在线提出申请到获取电子版查询结果,实现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程网办、一次不跑”。通过全流程核验保障,追溯可查,安全可控,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信息隐私安全。2023年9月19日,全区首例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在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鄂尔多斯市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快速获取查询结果。目前,市本级共计办理律师在线多件,其他旗区也正陆续开展。鄂尔多斯市成为自治区唯一全域实现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盟市。

  提高不动产司法效率。律师线上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拓宽了办理渠道,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在线查询并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从在线提出申请到获取电子版查询结果,实现了“全程网办、一次不跑”。极大地提高了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效率和便利度,为律师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新体验。

  全面保证信息安全。通过全流程核验保障,追溯可查,安全可控。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信息隐私安全,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保障合法权益作用,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条件不降、安全不减”。

  主要实施人员:张福林、侯艳兴、刘帆、王海军、李铁梅、刘世平、格日勒、张丰、霍建东、陈振宇、刘鹏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推出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

  成立专班、组织协调。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及领导高度重视地籍图可视化查询工作,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改革探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系统建设。

  信息集成、数据共享。依托天地图基础信息公共平台,通过地理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融合共享,通过“鄂尔多斯自然资源局官网”页面或搜索“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互联网+办事大厅”系统中“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模块,在电子地图及影像图上查找浏览需要查询的楼幢。

  推陈出新、便民服务。通过点选楼幢查看已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相关信息,也可输入不动产单元号或宗地代码进行检索,查询结果包括宗地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坐落、宗地面积、土地用途、权利性质等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

  可视化查询跑出加速度。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一键通查”。在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加快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的改革进程,真正做到以“信息高速公路”代替“群众双腿跑路”。

  目前,鄂尔多斯市9个旗区全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在线查询,市本级是全市首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在线查询功能的地区,鄂尔多斯市为自治区首个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的盟市。在此基础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探索推进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景三维地籍建设工作。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 市登记中心大厅新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攻“急难愁盼”事项,破解“办不成事”难题,畅通“为民服务”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有苦有地方诉、有问题有专人解、有事最终能办成”,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服务更加精准。

  企业和群众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遇到“办不成事”的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向窗口反映,窗口登记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并建立台账上报负责人,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指导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企业和群众尽快“办成事”,让办事群众“少跑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如下:(1)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申请材料不齐备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不够、告知不清的问题;(2)申请办理中因遇到堵点难点等复杂疑难情况,导致“难以办理”的问题;(3)窗口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擅自增设条件、抬高门槛、不予办理的问题;(4)企业群众多次申请,仍未办成的问题;(5)对于涉法涉诉涉访以及明显与当前政策规定不相符、因个人原因办不成和超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完全不能办”的事项,不在受理范围。

  通过“办不成事”窗口反映的问题,建立专门受理台账,对难度较大的问题限时商讨解决,开展跨部门共商共办,最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暖心服务。并通过收集更多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对收集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找准“办不成事”的原因,把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共性问题,推进“办成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转变。

  通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让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有人帮、有人管,让群众不白跑、不扑空,实现“符合政策马上办、疑难复杂推动办、推诿扯皮责成办、应办不办监督办”,以小窗口服务大民生,这也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打造优质“蒙速办·鄂能办·先锋自然暖心登”营商环境品牌。通过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精简收件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全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来即办,企业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可以现场领证,使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走上了“高效”快车道。

  在“企业服务专窗”原有涉企登记业务的基础上,高水平推进“交地即交证”,针对涉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业务,采取“一个窗口、一人互动、一套材料、一小时办结,立等可取”措施,完成登记申请、税费缴纳、证书领取的登记全流程,实现即时办结发证。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相关事项时,可直接到“企业服务专窗”,享受精准细致、优先审核的“店小二”式暖心服务。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涉企登记业务实行专窗、专人、专办,并为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降低办事成本,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享受便利高效的服务,助推营商环境再优化。

  通过压时效、精简材料、流程再造、系统直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了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再压缩到5个工作日,直至即来即办结质的飞跃。目前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完成5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时即办,现场领证,极大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该项惠企利民的新举措,受到了《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本着便民利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围绕“数字赋能”“智慧登记”,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开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捷应用,推出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智能秒办”系统。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系统运用大数据的查询核验、图文识别、规则引擎等功能,根据审查细则,自动核对材料信息,并形成智能辅助审核比对结果。根据审查结果,登记人员快速对申请业务作出判断,提交登簿,在线向银行推送抵押电子证明,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3分钟左右办结,全流程不见面。

  2023年6月16日,家住准格尔旗大诚祥云的群众马先生急需用钱,到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抵押贷款,银行同意其贷款后,通过不动产“智能审批系统”顺利做了抵押登记,拿到了全旗首张无人工干预的抵押证明,全流程耗时3分钟,马先生的方便,正是得益于准格尔旗的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系统”上线运行。以前,群众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到银行提交申请,银行方面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查询、备案等。如今,“智能审批系统”上线后,在线就可以解决一系列问题,目前已办理智能审批1000余例,实现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达到90%以上。

  该系统以自动智能审批替代传统的人工审批方式,彻底改变传统登记方式,将前台人工受理、后台人工复审、核定、登簿几个环节缩减为系统自动受理审核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了全程“无人工干预”,极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便利程度,实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秒办”,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通报表扬,在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准格尔旗积极深化二手房交易模式改革,快速开启“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辖区内公证处和9家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可以实施同行和跨行“带押过户”,免费公证,有抵押的二手房交易,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发放新贷款、结清旧贷款等手续。

  2023年4月23日,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准格尔煤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了首笔“带押过户”业务。原权利人在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前提下,将其房屋进行了二手房买卖交易。目前,全旗共完成同行“带押过户”业务5例。

  全市首笔“带押过户”业务在准格尔旗成功落地,在自愿的前提下破除了传统“先还后卖”的模式,有效降低了二手房交易风险和成本,提高了交易的便利度,真正实现了“只需跑一次、只交一套材料、只在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办结”。该创新举措,获得了准格尔旗深化改革委员会颁发的“2023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全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在准格尔旗绽放出“第一朵”的基础上,不断遍地开花,结出硕果,相继市本了第一笔业务,伊金霍洛旗更是后来者居上,成功办理了全区首个跨行“带押过户”业务,至2023年9月底,全市域全部实现不动产“带押过户”案例,并稳步常态化开展。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积极推动项目用地标准地出让,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部门业务信息共享,通过“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系统”,联合旗住建局,在一个工作日为项目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联发,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切实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有效地缩短企业报建周期,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投产进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将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办理流程同步并行。联合规划、用地、住建等相关部门,通过“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系统”在线获取相关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办理项目用地首次登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对应手续,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

  2023年10月18日,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5个小时内一次性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张高质量的行政许可证书,成为继物流集散中心后,空港物流园区第二个以“标准地+带方案”模式挂牌出让,实现“四证联发”、“拿地即开工”的工业项目。目前,全市全域实现“交地即交证”,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提高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交地即交证”“四证联发”“拿地即开工”实实在在让企业享受到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带来的红利。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等相关联审部门成立服务专班、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设置,将“拿地前”“拿地中”“拿地后”三个审批环节串联起来,并行推进,以“标准地+带方案”出让的极优审批模式助力企业领证当日实现“拿地即开工”,真正实现了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线上管理服务。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化服务正逐渐渗透到各行各业,公共服务机构也在利用新技术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加大“智能化”建设,微信公众号不动产智能解答知识库的上线,正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应用。通过关注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群众可以输入需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类型,系统将会自动回复相关问题的答案,为大家提供准确、快速的解决方案。这种智能化的服务方式,既为百姓提高了办事效率,又节省了人力物力成本。

  办事群众和企业及相关部门关注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编辑框里输入需要咨询的不动产登记类型如“转移登记”,智能解答知识库可在第一时间更加高效、专业地为办事群众和企业答疑解惑。

  不动产智能化解答知识库的应用是伊金霍洛不动产登记中心自主研发的便民利企平台,在鄂尔多斯市首例推出。自上线多例,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专业的线上咨询平台。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引入智能化解答知识库,主动革新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利的公共服务。在其启示下,市本级推出了“暖城·暖小登”智能客服系统,收到了良好效果,并将“暖城·暖小登”作为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卡通形象代言人进行“优质品牌”打造。今后,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实时更新不动产智能化解答知识库,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好的智能解答服务。

  鄂托克前旗地处鄂尔多斯市西部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接壤,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跨地区、跨省流动成为常态,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房屋所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67号)要求,结合西邻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域优势,很多鄂前旗居民在银川、贺兰两地购置房屋或银川、贺兰两地群众在鄂前旗工作的现状,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较为繁琐,费时费力。为解决这一问题,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率先实现“跨省通办”,群众1小时内即可办结两地不动产登记业务,有效解决两地群众因异地置业造成的省际间往返奔波的问题。

  一是提高意识,服务靠前。主动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对接5次,召开座谈会3次,针对“跨省通办”业务合作框架、系统接口对接、人员明确等环节进行详细沟通;二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双方利用各自不动产“互联网+”外网系统,设置相应业务受理权限,实现异地申请,内网审核、缮证;三是推广电子证照实时获取,“跨省通办”业务办结后,权利人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端或网页端查收不动产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异地免费邮寄。

  鄂托克前旗不动产“跨省通办”业务实现,为鄂尔多斯市不动产首例“跨省通办”业务,目前,已实现银川市、贺兰县2地“跨省通办”业务,具备一定“跨省通办”合作经验。与此同时,鄂托克旗也同步实现了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一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异地可办,免去群众和企业来回奔波困扰。二是跨省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压缩办理时限,群众可在所在地即可办理个人业务。三是电子证照实时获取,证书免费邮寄,实现权利人“一次不跑”的工作目标。该项创新举措,获得了内蒙古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通报表扬。

  鄂托克前旗持续擦亮“马上登”党建服务品牌用力锻造不动产登记志愿服务队勇做新时代草原上的“轻骑兵”优秀典型案例

  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新时代工作需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成立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志愿服务队,率先创新不动产“自然红·马上登· 草原上不动产登记服务轻骑兵”党建品牌。运用互联网+不动产“马上受理,马上审核,马上登记,马上发证”,实现无障碍、服务无止境。同时组建“草原轻骑兵”志愿服务队,提供上门服务送证上门,主动高效服务,上门办温暖到家,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暖城”“暖心”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的改革目标。

  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不动产“自然红·马上登· 草原上不动产登记服务轻骑兵”党建品牌,运用互联网+不动产“马上受理,马上审核,马上登记,马上发证”,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当日办结,查解封业务即时即办。同时积极开展主动作为,一是人员整合建队伍。在旗自然资源局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中,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各镇自然资源所、各嘎查村网格员组建成106人的“草原轻骑兵”志愿服务队,组织培训宣讲,不断创优服务队伍;二是业务延伸减流程。通过“三权下移”工作开展,将宅基地登记业务下移各乡镇自然资源所,通过网格员“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上门办”“延时办”,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家门口可办”,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三是志愿服务暖民心。志愿服务队多次开展“上门服务”“送证上门”“上门宣讲”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日活动,实行“嘎查村现场办+集中发证”服务模式,利用节假日到嘎查村进行集中宣传、现场,不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组建“草原轻骑兵”志愿服务队以来,提供上门签字服务、政策宣讲300多次,送证上门1000多本,实现登记服务“到镇、到村、到户”。

  创建“自然红·马上登·草原上不动产登记服务轻骑兵”党建品牌,树立了“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凝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鄂前旗“草原轻骑兵”志愿服务走深走实。登记服务“到镇、到村、到户”,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延伸至各镇自然资源所、农牧民可以在家门口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足不出户、足不出镇”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鄂托克前旗常态化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让火红的产权证在美丽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鄂托克前旗从2011年开始,结合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将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同安排同部署一并推进,于2014年底前圆满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鄂托克前旗将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全面纳入不动产日常登记,不断拓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覆盖面。2019年10月以来,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力度,在有效维护农牧民重大财产权益的同时,为农村牧区各项改革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产权基础。

  (一)坚持高位推动。一是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部署落实确权发证工作;二是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旗对镇、旗对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成立了旗、镇、村三级联动工作组,压实责任、靶向发力,确保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上下连贯、环环相扣、落到实处;三是旗局先后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12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出席并参加培训,培训会以视频会议方式开至各镇、各嘎查村,确保会议精神传递到群众一线,为确权登记发证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落实经费保障。旗政府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同时旗局主动对接市局,积极争取自治区、市不动产登记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累计落实资金180多万元,全部及时到位,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注重政策宣传。通过采取“三个一”方式,即致全旗广大农牧民一封信1.6万多份、一条短信1.5万多条、一本手册1200多本,同时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各村宣传阵地、标语横幅等,广泛深入宣传确权登记有关政策,派发宅基地应知应会宣传册10000余份、宣传海报200余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确权登记工作快速推进形成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人员力量。一是选聘技术实力强的技术单位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作业单位选派16名专业技术人员,与旗局12名工作人员分成4个工作小组,同时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各镇登记人员参加外业测量、资料收集、业务登记等培训会30余次,保证一线人员理论扎实、技能熟练;三是抽调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骨干到各镇所开展督导工作,累计抽调40余人次。同时在镇、村两级工作组的全力支持下,历时20多个月,全面完成了从外业权属调查到内业档案资料整理、建立数据库、确权颁证、档案归档等一系列工作,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严格规范实施。宅基地确权工作关系农牧民切身利益,最容易引起矛盾纠纷。一是坚持过程公开透明,对地籍调查结果在嘎查村委员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农牧民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进入审核发证程序。二是坚持嘎查村审核到位,将农牧民宅基地权属证明材料交由最熟悉基层情况的嘎查村委、村民代表来协助审核,旗局结合内业资料审核进行比对核实,确保发“铁证”,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三是坚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对确权存在异议的,旗、镇、村三级工作组协调联动,落实“一地一策”要求,追根溯源、重新调查、重新测量,努力做到稳妥处理、能发尽发;对调查取证存在困难,确实难以发证的,搁置争议、暂缓发证,务必保证矛盾不扩大、不激化,争取解决化解在基层。

  (六)做好督导指导。一是对部、厅、市关于确权登记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同时整理部、厅、市三级关于宅基地方面文件、制度和典型报道,编制印发《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宅基地确权发证制度汇编》,累计发放480余册,确保所有参与人员能及时掌握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政策信号;二是建立工作群,实行周调度、月督导制度,每周一早上召开调度推进会,进行分析研判,对各镇每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月至少派分管局长或中心主任到各自然资源所登记大厅开展督导工作1次,研究化解存在问题,大力营造各镇自然资源所比学赶超工作氛围;三是随机开展抽查工作,对各嘎查村权籍库、登记库、证书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率不低于

  (七)全力做好延伸服务。为进一步提高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效率,旗局积极推进登记窗口向乡镇所延伸,制定了《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延伸实施方案》,累计投入资金40万元,2018年4月,将“金土网”延伸到各镇所,并配套完善硬件设施,2021年不动产登记系统内网外迁后,实现登记库、权籍库全部延伸托管,配置权限账户便于各镇所开展发证工作。建立起了以“一根专网、一座基站、一个窗口、一支队伍、一套流程”为农牧民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模式,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10月城川试点镇实现乡镇首发,2019年10月敖镇实现首发,目前各镇已全部实现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就近办”。同时,根据市里推行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登记下移苏木乡镇办理的部署要求,旗局正在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自然资源所,建立村级代办员制度,推进“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加快实现宅基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牧区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不出村嘎查申请,不出苏木镇办理”,让不动产登记改革红利惠及广大老百姓。

  (八)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鄂托克前旗地域面积较大,农牧民居住分散,村与村之间距离偏远,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旗局推行“集中”+“集中发证”两集中办理模式,建立了“自然红·马上登· 草原上不动产登记服务轻骑兵”志愿服务队,现有志愿服务人员106名,专门筛选出路途较远的嘎查村,制定时间计划表,在嘎查村委员会建立简易办公场所,直面群众,进行现场集中办公。对整村批量办理的嘎查村提供到村阵地集中发证,对年老体弱不能到现场办理产权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做到了送证到村、发证到户,既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农牧民的热烈欢迎。2020年,草原不动产登记服务轻骑兵志愿服务队被自然资源厅机关工委评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并列入建设名单,受到了表彰。

  (九)夯实产权底板做好各类权利无缝衔接。一是按时圆满完成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动态更新,并建立了“日常+定期”更新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土地所有权底板。二是推开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参考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目前,旗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落实2名政府分管副旗长包片负责4个镇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镇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现正在开展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移交及数据整合入库工作。三是配合农牧、林草部门开展了“一地多证”排查工作,基本查清了“一地多证”类型、数量、分布等情况,为今后切实做好部门间业务工作衔接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

  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4个镇68个嘎查村11847户农牧民。2021年前,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和自治区、市统一部署,鄂托克前旗全面完成了农村牧区历史存量“房地一体”宅基地权籍修补测、数据库建设和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审核、登簿等各环工作,全面推开了产权证书发放到户。全旗共调查入库“房地一体”宅基地15659宗,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共10390宗,已完成登簿10390宗,登簿完成率达到100%;不符合登记发证的5269宗,主要涉及一户多宅、超宅基地标准面积、权属纠纷及移民搬迁房等问题,正在有序解决处理中。从2021年开始,鄂托克前旗对未发放到户的产权证书工作和新审批的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全部纳入不动产日常登记,既加快了证书的发放进度,也规范了“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实现了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常态化、多样化、网络化,并逐步向智能化迈进。截至目前,已完成登簿的10390宗“房地一体”宅基地,证书发放到户8519宗,证书发放率达到82%,其中,2023年6月《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下发以来,新增证书发放到户2562宗,既维护了农牧民房屋财产合法权益,也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集体土地入市等改革奠定了基础。剩余未完成发放到户的证书正在有序推进中。对新审批的宅基地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即来即办,结。

  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工作从2016年首发第一本证书,到2023年,也已整整八年。八年来,在自然资源厅和市局的正确指导下,通过不断地努力,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明显,但是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随着社会的发展,农牧民对自己的不动产申请确权登记的认识越来越高,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将越来越顺利,下一步,鄂托克前旗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部2023年10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持续抓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日常登记工作,让农村牧区不动产登记服务更加便利化、规范化、智能化。一是针对房地一体工作,巩固成果,继续狠抓证书发放到户,按时圆满完成相关资料补充完善、数据汇交、档案整理归档等后续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不动产营商环境和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十不动产登记”、全区通办等各项不动产登记工作,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主要实施人员:乌都、王瑞琦、邵瑞超、项丽霞、玛西毕力格、邹佳媛、乌云图雅

  为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2023年,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部、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学习研究,组织业务培训,与农牧局、林草局、各苏木镇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奋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主动先行,提前完成资料数据移接交,实现存量承包权登记成果资料共享。旗级层面成立由旗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苏木镇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多次召开对接会,登记中心主动衔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和数据信息共享,2021年初完成2.6万份存量承包经营权矢量数据、扫描纸质档案和数据整合等原始登记信息共享工作。认线厅局《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资料移接交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进行了梳理、规范、完善。

  二是狠抓数据整合,加强系统平台建设,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功能模块。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开发承包经营权登记子系统,对第一批存量承包经营权电子图档、纸质档案比对分析,转换入库,确保登记数据准确无误。根据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建设受理、审核、登簿、制证发证模块,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三是强化内部协作,梳理完善登记流程。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从既依法依规又方便操作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登记数据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不动产测绘、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流程、类型及要件等进行规范和优化,并及时打通信息系统各环节,同时强化部门间的工作协同,着眼于服务便利化、高效率,将测绘、调查、申请等工作合并办、一窗办,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加强横向交流。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的调研工作,将鄂托克旗确定为该项工作率先发证区域,最大程度上给予政策指导。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业务规范、数据结构、信息系统运行等多方面技术指导,打牢工作基础。积极与旗农牧局、林草局、各苏木镇对接沟通,弄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合同管理及登记发证的有关业务流程情况,结合不动产登记,进一步推动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

  五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积极对接嘎查村委会,由易到难选择发证村组,先从需求高、矛盾少的村组先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通过先试先行,不断总结提高,为常态化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提供经验。

  2023年9月25日,鄂托克旗首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颁证仪式成功举行。阿尔巴斯苏木陶利嘎查赛新嘎农户领取到了封皮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喜获20亩耕地承包经营权权利。赛新嘎高兴地说:“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

  下一步,鄂托克旗将以此次颁发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书为契机,以为农牧民“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与各苏木镇、农牧局、林草局及民政等部门加强业务协同,共同部署、一体推进,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提升服务效能,常态化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为全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夯实产权之基。

  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簿页证书样式(试行)》版式要求,在全自治区率先颁发的新版证书,标志着鄂托克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新版证书除了证书封皮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内页还清晰记载了发包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等关键相关信息,既进一步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又相当于农户承包地的“身份证”,是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特色体现。

  根据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023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会同旗住建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即发证”改革,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合并“一件事”办理。

  通过“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智慧监管平台”审批的新建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备案全流程的批复结果同步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完成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组件,实现“验收即登记”“竣工即发证”。审批环节从2个减少到1个,压缩50%,大大提高了部门信息交换时效,切实降低了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成本。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合格的前提下,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开展首次登记准备工作,并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梳理该项目在“竣工即发证”“交房即交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迎难而上,逐一解决,为开发企业排忧解难,也为全面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通过实施“竣工即发证”,切实解决了企业从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到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期间耗时长、环节多、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打通了项目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公里”。以“省时间、减环节、为企业办实事”为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023年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不断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常态化开展“交房即交证”,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更自主、更方便办理登记,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创新登记模式,实施整盘项目首次登记。原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中,登记机构根据开发企业需求,按照“销售一套申请一套登记一套”模式办理。为了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群众购房后长期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杜绝开发企业强制代理、转嫁房屋测绘等费用,甚至因开发主体灭失无法,创新登记模式,明确新建商品房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开发企业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不动产地籍调查的范围一次性全部申请首次登记,并登记到基本单元即“户”。

  (二)突破材料关,开发企业申请首次登记时一并提交资料。新建商品房项目在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除提交项目建设验收相关申请材料外,开发企业还须向登记机构一并提交授权同意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授权声明》,对项目销售的房屋或车位,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授权并同意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的,授权并同意购房人、贷款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转移及抵押权合并登记事项。

  (三)突破申请关,购房群众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开发企业已完成首次登记及提交《授权声明》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登记机构在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购房人可就近就便到不动产登记点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市通办”,当日办结。

  (四)购房群众只跑一次便可等不动产权证书“送上门”。购房人可选择证书邮寄,通过“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缴纳登记费,证书和登记费发票通过中国邮政EMS免费邮寄,真正实现“只跑一次”便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五)在交房交证阶段,开发企业根据项目进度和达到交房条件的时间,提前将收房通知、转移登记、契税申请材料清单及维修资金金额及缴存方式及期限等一并告知购房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企业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取消所有不符合登记条例的前置条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把登记窗口前移至交付现场,既可以在交房现场发证;也可以由房地产企业统一带领后,预约批量办理;还可以先发电子证照,后邮寄证书。

  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后个人自行申请转移登记,是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的一项为民便民服务。该项工作的实现,解决了购房群众“等”开发商的问题,并防范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发生,最大程度维护购房人权益,让购房群众舒心放心。“交房即交证”改革将原本需要几年才能领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大幅缩短,让购房者实现交房、领证“零时差”,在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促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杭锦旗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交房即交证”运行模式,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政策,进一步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推动开发企业履行登记主体责任。新建商品房项目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开发企业须向登记机构提交授权转移登记的材料,有效推动开发企业切实履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主体责任。

  (二)维护购房人权益。推行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后个人自行申请转移登记,最大程度维护购房人权益,避免购房群众被强制代理、被强制收取除登记费外本应由开发企业缴纳的费用,以及开发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购房人无法等问题,让购房群众舒心。

  (三)“交房即交证”政策的实现,不仅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彻底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没房本的问题,更促进政府服务优化和企业运营规范化,实现多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不动产登记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市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基层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出嘎查村申请、不出苏木镇办理”。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推进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实施方案》和《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推进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实施方案》开展不动产登记向苏木镇延伸服务。

  在旗域范围内的苏木镇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将不动产登记审批服务工作统一进驻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受理、办理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登记日常业务。具体工作开展方式:1.设立苏木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苏木镇便民服务点配置2-3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履行审核把关职责。2.实行“ 一站式”代办服务。不动产登记需前置完成的权籍调查、测绘事项,根据群众申请,由苏木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测绘中介部门、相关部门人员及村社群众等同步到现场开展权籍调查和测绘工作。不动产登记按申请、受理、审定、登簿、缮证、发证程序办理,其中,受理环节的权籍关联、审核登记资料、核对权利人的真实意愿等事项由苏木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完成,审定、登簿、缮证事项由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苏木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代办。3.建立嘎查村不动产登记代办服务制度。将嘎查村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纳入辖区嘎查村便民服务室(点)的代办事项,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代办服务事项、所需要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代办员姓名及电话等。落实并执行相应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嘎查村代办员免费为所在嘎查村群众代办土地、房屋、林权、草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负责向群众宣传、解释不动产登记政策,收集辖区嘎查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提交资料并代领、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配合组织群众开展权属调查、指界签章,协助调处辖区内不动产登记权属纠纷等。4.推行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免费邮寄或代办员代领制度。苏木镇便民服务点完成业务受理后推送旗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缮证工作后,嘎查村代办员完成登记费缴纳和证书代领工作。

  (一)试点先行。确定白泥井镇为试点乡镇,先行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发证延伸服务,总结经验。一是全面制定落实了相应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二是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镇政府就开展“三权”登记涉及的不动产信息等涉密资料签订了保密协议和代办员承诺书;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不动产“三权”登记业务培训,并重点强调村镇代办员要坚守廉洁代办纪律准则;四是实地查看指导窗口设置情况、电脑以及人像采集仪等设备配置和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延伸系统运行稳定,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顺畅;五是启动当日现场成功受理了白泥井镇海流树村榆木厂社村民申请办理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业务。目前,试点乡镇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书发放收到了良好成效。

  (二)创新推行“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 一事通办。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不动产登记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达拉特旗创新推行“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一事通办改革,通过整合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将原本由旗镇两级审批办理的多个事项集约成“ 一事通办”并延伸至苏木镇办理,实现群众不出镇就能领不动产权证书,得到广泛好评。

  1.强化简政放权,旗镇联动一门办 。达拉特旗印发了《达拉特旗推进农村牧区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暨不动产登记服务向基层延伸实施方案》,将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等业务延伸至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涉及相关部门签字的由村镇两级代办员代办,深入推进农牧民建房管理及登记服务重心下沉,为农牧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强化流程再造,事项联审一次办 。对“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一事通办流程全面认真梳理,完善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 一事通办综合受理窗口配置,办事群众只到一个窗口就能申请办理。通过“统一固定窗口、统一专用设备、统一服务事项、统一办结时限”,全面推行“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 一事通办新模式,真正做到“登记服务延伸一程,群众办事就方便一成”。试点白泥井镇村民赵保铜先生领到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首批农牧民建房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说:“一事通办太方便了,现在农民建房领证再也不用来回跑旗、镇,当天就能领证了,真是太方便了!”。

  3.强化数据应用,信息联网云上办。 以“ 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实现数据实时流转和共享,真正做到“ 一 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农牧民建房+不动产登记”一事通办网上审批。建立了“苏木(镇)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旗镇联审联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

  4.强化服务意识,干群联手帮代办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引导村干部当好“服务员”,为本村农民建房户全程提供“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自此,农牧民申请建房和实现了“一次不跑”,审批更便捷,农村宅基地管理更规范。

  实施不动产“三权”登记下移苏木镇办理工作,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苏木镇办事大厅,实现基层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出嘎查村申请、不出苏木镇办理”,解决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明晰产权、扩大权能为核心的政策实施,对登记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考验。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和不到位的问题,更好地履行林权登记职责,确保林权权利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乌审旗积极主动作为,探索林权登记途径,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联动机制,从2019年起,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率先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确保林权类不动产日常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

  (一)坚持了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的原则,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仍然有效,不需要进行更换。如果权利人申请换发林权证书,需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来办理。

  (二)打破原林权登记数据资料不规范局面,针对地类重叠、权属重叠、图形重叠、“点状”林权以及数据不全等问题以原林权登记档案资料为基础,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处理,实现了“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张图”,从而为有序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夯实了基础。

  (三)积极探索登记流程,印发了《乌审旗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了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及登记流程。按照“申请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群众在苏木镇提出业务办理申请,苏木镇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所在承包林地进行全面实地调绘,形成宗地图,旗林业和草原局初审认定,登记中心完成审核登簿发证。

  (四)为解决林权地籍调查中调查费用等问题,将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全流程、全免费的林权权籍勘验和登记服务,充实苏木镇及自然资源所技术力量,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平台前移延伸至苏木镇,受理林权权籍调查和林权登记。

  (五)为提升林权登记队伍业务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林权登记新政策,答疑解惑、交流探讨,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切实提高办事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苏木镇延伸服务质量,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减轻群众负担。

  接收电子数据资料9605条,整合9605条,已办理林权登记33宗,5665.58公顷林地。通过林权统一登记,确保了林权登记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推动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明确了林权权利人的界址和面积,进一步保障了林权权利人的权益,有助于严管和保护林权权利人的产权,更是为林权转移及变更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推动了不动产登记与林草、农牧等部门相关业务的衔接,便于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

  探索林权登记途径,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起了良好的联动机制。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实现了“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一张图”,为有序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夯实了基础。优化服务举措,提高了办事人员业务能力,减轻了群众负担,保障了林权权利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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