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皖美呈现”微短剧、短视频征集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08 05:57:0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体化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节目传播优势,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联将开展安徽省“皖美呈现”微短剧、短视频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围绕“山水安徽”“村落安徽”“街巷安徽”“考古安徽”“非遗安徽”“风物安徽”“美食安徽”“诗画安徽”“名人安徽”“戏曲安徽”“红色安徽”“文明安徽”“24节气安徽”等主题,用独特视角和表现手法,精彩呈现美好安徽的山水风光、特色风物、人文风情。

  1.征集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突出网络特色,形式新颖,内涵丰富,适于网络传播。鼓励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杜绝空洞化、模式化、套路化。

  2.征集的微短剧要求3集及以上,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有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具有后续可开发的空间。微电影要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有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微视频包括公益广告、创意视频、音乐MV、专题片、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可以是单片,也可以是具有统一主题的系列微视频。

  3.征集作品应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播的微短剧、短视频(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单个平台播放量在1万以上(以平台公开显示数据或后台数据截图为准)。

  4.征集作品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规格参数最低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视频格式为MP4、MOV。

  1.申报单位(个人)须为报送作品版权所有者,作品版权明晰,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由作品申报单位(个人)自负。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2.已入选省内重点项目或在省内相关评选、推优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重复征集。

  2025年1月组织作品评议,评议出入选作品,并在此基础上分等次确定优秀作品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优秀作品按等次分别给予每部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含税);对入选作品给予每部2万元奖励(含税)。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将在省内主要媒体、新媒体矩阵及各主承办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展播展示,择优向国家级征集评选活动推荐。同时,对组织得力、参评作品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思想精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人文关怀和个性魅力。

  艺术精湛。将充沛的情感融注于作品中,叙事结构完整,情节合理,视觉设计、音频设计相互融合,让观众体会到人间真情,能够引发共鸣。

  制作精良。视频画面清晰、构图合理、运镜流畅,能较好把握剪辑的节奏感,同期声、配乐等音频内容使用得当,在制作技法方面有创新。

  1.各申报单位(个人)提交作品原件,同一主创团队(个人)提交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个,附版权承诺书(附件1)、作品申报表(附件2),申报单位(个人)有多条作品进行提交的,需另附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各申报单位(个人)自行备份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已提交材料不再退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2.作品提交时“作品类型”一栏填写清楚作品类型,作品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字,且申报表填写的标题必须与视频中展示的标题名相同。征集作品有多个申报单位(个人)的,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完整。

  3.以上内容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anvideo@邮件标题格式:“作品类型(微短剧、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名+联系方式”。邮件标题格式不规范的、未按要求提交齐全规范参评材料的作品将不予参评。k8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