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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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投标信用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k8凯发官网供声明函。

  (1)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为线下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