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火灾频发房东和物业为何同遭法律严惩?

 k8凯发官网(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维护管理,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标线,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以及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

  k8凯发官网(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维护管理,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标线,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以及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非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

  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支持和鼓励既有建筑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